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Henan Province Certif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
2025-09-17
2025-09-09
2025-07-16
2024-09-30
2024-09-24
2024-08-14
豫注税协发[2025]16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诚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5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诚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9月8日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诚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2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落实2025年税务师行业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行业诚信制度建设,规范诚信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行业奖优罚劣机制,引导会员诚实守信、依法履责,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制定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诚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方税协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要求,配合中税协做好全行业诚信信息统一发布工作;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按照两级税协权限范围、工作分工,发布本地区行业诚信信息。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中税协秘书处(合规监管部)反馈。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 8月 29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诚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行业诚信信息发布,引导会员诚实守信、依法履责,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和《税务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税务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诚信信息,是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根据税务师行业诚信档案,定期对外发布的税务师事务所良好和不良记录信息。
第三条 中税协负责诚信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负责诚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会员管理部:0371-56898032
综合事务部:0371-56898031